刚看了一篇前书法大佬,书协副主席刘洪彪和老朋友张旭光品评实用性书法的相关文章。虽然这个巨大的转变让我非常诧异,但是里面的观点有部分还是非常到位的。这几天对书法圈批评的有点多,导致自己火力过盛,但是越是此时越容易被情绪蒙蔽自己的理智,主导自己的情感。因此,我今天客观的来分析一下书法创新的相关问题。
刘洪彪的几个观点我列出来,大家可以看看。“搞传统书法,搞实用性书写的这一部分人,甚至是一大部分人,这部分人我觉得他们有三个意义。第一个,传承。我们三千多年的书法经典需要传承。第二个,他们喜欢这个,你要满足他们个人的心理需求。”搞纯艺术书法的只是少数,不能否定传统书法的传承功能。“第三个是什么东西呢?就是我们世人对书法的印象,他们的审美习惯,还可能停留在这个上面,不能忽略了这么一大群人,你得让他们有审美对象,要有一个适应过程,所以我觉得需要这些搞实用书法的人。”传统书法是大众的,其他的是少数人的。
针对他的这些观点,我是基本认可,除了个别的用词和语义。
第一,从他的观点可以看出,传统书法的功能是传承。
很简单的道理,如果大家都搞射书,乱书和一些看不懂的东西,那么我们这段书法历史怎么办?我们这段文明历史怎么办?后人拿着一团乱麻怎么分辨这个时期的历史文化?都是一片乱草,没有一点章法,后人如何学习,如何传承?由此可见,要想起到弘扬与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功能,必须由传统书法来实现,来继承发扬。毕竟自古以来文明的传承都是以文字和以文字记录的形式为主,以其他文物为辅,这是其他东西所不具备的优势条件。
第二,纯艺术的书法可以搞,这是个人的爱好与个性。
当然,我们不能否定一些大师们勇于创新和大胆改革的勇气精神,每个时代都会有这样一批人,为了他自己所追求的理想信念而努力坚守。对于此类纯艺术书法作品来说,我认为可以归为用墨艺术或者是行为艺术之类,但绝不能划为书法艺术的分类。因为书法艺术的载体是文字,而此类艺术的载体是纸和墨,仰或是人。他们已经摒弃了书法艺术的本质特征,进入到行为思想艺术之类了。所以,他们的作品不能叫“书”,而是叫“墨画”,射墨画,乱墨画,渔网墨画,人体墨画,这样一来,估计就没有什么争议了。然而丑书不在此列,丑书再丑,至少能认识,仍然具有文字的属性,所以丑书可以看做对书法创新的一种探讨,虽然令人不耻,但是仍然属于书法的范畴。估计以上喜欢纯艺术和丑书此类人是对金庸的神功秘籍有所向往,想通过重剑无锋,大巧不工,达到手中无剑,心中有剑的境界!
第三,审美习惯与创新的关系,步子不能迈的太大,容易扯着蛋。
我们知道,创新是要打破以往固有的思维习惯,刚开始可能不被多数人理解,但是最终能够让所有人受益。这是创新的核心意义所在,失去了这个目标,创新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,如果你创新的东西,不但不被大众所认可,也不具备任何的意义,那么这种创新只不过是自说自话,自娱自乐而已,什么曲高和寡,什么不懂书法,只不过都是丑人用来美容的伪装面具而已,卸下面具,仍然是个不折不扣的丑陋躯体!因此,王岳川教授说:书法要守正创新。要在前人的基础上勇于探索,要时刻牢记书法艺术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,是为人民服务的。改革要不要改?不适应时代需要就要改,如果跟时代相适应那么改革的目地是什么?改革可以探索,要以守正为基础,步子不能迈的太大,否则就容易扯着蛋。自古以来改革都是如此,立足现有情况,不能满足少数人的,是为了促进大多数人的利益而改革的,没有群众基础的改革是进行不下去的。
第四,几个需要补充的问题。
其实在以上观点的基础上,我们可以做以下总结:
一是传统书法必须要传承发扬。
二是纯艺术的书法要坚决抛弃。
三是创新改革必须有群众基础。
我们可以思考一下历史上的历次改革,不管是政治改革,经济改革,社会改革还是文化改革?抛却了群众基础的改革能够成功么?不适应时代的改革能被接受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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